如何在广州进行企业简易注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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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编辑时间:2019-4-4 10:23
- 刊登地点:广州
- 联系人:beide7025
- 电话:13533352656
- 联系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B塔1105室
- 信息描述:一、符合条件:
1.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(未开业)
2.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(无债权债务)的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
二、进行简易注销,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1.《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2.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
3.企业依法作出解散及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
4.企业未开业、无债权债务的说明与承诺
5.营业执照正副本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
三、简易注销流程:
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,同日心系传达税务→公告届满日期为45天→公告届满后次日税务机关将向工商部门提出是否异议→公告届满后30天之内企业向工商申请简易注销→工商在3日内核准